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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9-09-11 15:06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的通知》(苏环办〔2019〕302号),我市生态环境局和财政局也同步下达了相关文件,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四项奖补资金的具体申报主体有:一、绿色债权贴息。省内非金融企业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首次成功付息,且募投项目位于省内的绿色债券。二、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进入上市流程的省内企业,且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如有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中明确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方向。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且保险标的位于省内的企业(单位)。四、绿色担保奖补。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我省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供担保的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

  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要在9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文件、各项汇总表、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报送至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省属企业要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在申报过程中,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将会对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对于存在虚构或伪造数据、材料等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会根据其失信严重程度限制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各单位在填写申报材料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在此,期待满足申报要求的各个企业单位积极申报,让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让绿色金融惠及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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