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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8-25 12:5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02/2020-00789
发文日期
2020-08-25
公开日期
2020-08-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生态,保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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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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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大会要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

  1、空气环境状况。上半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35.6微克/立方米,全省第2,同比下降20.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0.8%,全省第5,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

  2、水环境状况。上半年,全市43个参与考核的国省考断面中,优Ⅲ比例76.7%,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总体符合Ⅳ类标准,定类指标总磷浓度0.068毫克/升。13条主要入湖河道中,达到Ⅱ类水质2条、Ⅲ类9条、Ⅳ类2条,3条入江支流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161条环境综合整治河道优Ⅲ比例58.4%,同比提升14.5个百分点。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7%。

  3、土壤环境状况。上半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上半年,我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督导,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太湖安全度夏,着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与服务,各方面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1、突出重点,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严格强化责任落实。深化“点位长”制,每月在《无锡日报》等主要媒体通报空气质量排名,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及时对排名落后地区发送预警函和提供帮扶。二是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制定出台《无锡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协调推进1233个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619项,完成率50.2%,其中关停燃煤热电机组8台3万千瓦,整治工业窑炉68台。三是强化臭氧污染治理。及早谋划、提前应对夏季臭氧浓度高峰,制定《无锡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无锡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VOCs污染治理,落实349家VOCs排放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完成整治项目329个。四是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柴油货车整治力度,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261辆。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发放号牌1.09万台。遥感监测机动车248万辆,下达整改通知1908辆。五是实施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在83个乡镇(街道)监测点位增设降尘罐。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国控点周边餐饮企业,完成油烟整治项目72个。六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和臭氧轻度污染天应对。贯彻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臭氧污染天气管控名单。积极应对臭氧轻度污染天,制定重点区域“一点一策”,指导督促落实应急措施。

  碧水保卫战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制定出台《无锡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排定工业污染防治等8大类88个重点工程项目,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21个。二是确保饮用水源安全。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通过达标建设验收,完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开展万吨以下乡镇水源地和千吨以上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三是落实断面达标精细化管理。压实“断面长”责任,每月通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及水功能区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预警,针对水质下滑和不达标的国省考断面,开展加密监测和溯源分析,查找问题源头,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蓝藻隔挡、支浜治理、企业排查整治等针对性处置措施。四是加强长江保护与修复。落实《无锡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加强入江支流综合整治,推动沿江地区工业企业预处理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一级A提标改造。持续开展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核实排污口2631个,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五是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化肥农药减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循环利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已完成143个治理设施的主体工程建设。

  净土保卫战方面。一是全面推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制定出台《无锡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共确定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污染地块修复管控、农用地安全利用等重点工程项目420个,总投资6.2亿元。截至6月底,已完成工程项目250余个。二是扎实推进企业用地详查,摸清土壤环境状况。克服疫情影响和不利气候因素,强化技术质控和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采样进场242个地块,完成率96%,处于全省前列。三是认真开展调查评审,严把建设用地准入门槛。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效果评估要求,严格评审程序,确保每一块出让土地安全利用。1-6月份,全市累计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80余个,为历年同期最多。四是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落实《无锡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积极对上争取,2020年共争取土壤污染防治中央资金1233万元,专门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截至6月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已完成81%。

  2、标本兼治,太湖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平稳有序。坚持一手抓综合整治,一手抓应急防控,在持续改善太湖无锡水域水质的基础上,努力确保太湖安全度夏。一是提前做好准备。提前一个月全面启动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及早部署应对,指导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和物资,配合做好省政府太湖蓝藻暴发较大事件应急响应(Ⅱ级)演练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制定落实《2020年太湖水污染及蓝藻监测预警工作计划》、《2020年太湖安全度夏期观测巡查方案》,对重点水域的水情、藻情开展监测预警,加密监测频次,建立全员参与的巡查机制。建立太湖水环境质量信息平台,与制水供水部门实时数据共享,保障水厂应急处理时间。三是推进治太项目。安排实施10大类259项治太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截至目前,259项工程已全部启动,在建220项,完成18项。130项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项目和50条劣Ⅴ类支流支浜“消劣”有序推进,“梅梁湖人工种植水草试验项目”基本完工并初显成效。四是积极应对舆情。与相关媒体主动沟通、加强联系,适时组织集中宣传报道,主动通报太湖治理和安全度夏工作情况,抢占舆论高地,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聚焦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狠抓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促环境提升、惠民生福祉。一是着力整改各级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意见和披露问题,每月召开全市环境质量暨突出环境问题视频会商会,加强信息调度、工作督查和提醒预警,加快推进整改落实,严格审核销号,巩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各类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基本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切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生态环境信访大排查、大化解。上半年,全市环境信访4216件,同比下降25.7%;到部去省越级信访103件,同比下降65.3%。三是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成果。对2018-2019年度已完成整治的区域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摸排、再甄别、再整治,确保专项整治的彻底性。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作坊)1481家,已完成关停取缔1209家、整合搬迁8家、升级改造106家。

  4、强基固本,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统筹推进固危废、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生态环境能力短板。一是加强固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无锡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9—2021)》,加快推进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目前新吴区能之汇危废焚烧(0.99万吨/年)、惠山区中彩集团酸洗污泥综合利用(1万吨/年)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江阴市秦望山危废集中焚烧常规线(2万吨/年)等一大批固危废、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正在建设中,年底前均可竣工投运,全市固危废处置能力将大幅提升。二是推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落实新修订太湖流域地方排放标准,协调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已完成高新水务新城水处理厂等1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60.7万吨/天)的提标改造。三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污染源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全市2658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用电工况视频监控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6个长江经济带水站建设,完成晃山桥水站站房建设和设备更新;“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二期)项目有序推进中。

  5、严管重治,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和法制建设。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和管控,完成全市“三线一单”编制,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全面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协调推进全市印染行业专项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加强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初步完成《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绿刃2020”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05件,各类案件的办理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市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4800多家,完成登记36000多家。稳步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参评企业达8400多家,对红色、黑色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三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完成《无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开展首轮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八查八改”专项行动“回头看”。深化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危废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联合监管,开展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积极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医疗废水、废物处置监管,确保医疗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安全。

  6、主动靠前,生态环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基层。一是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环评报告编制及报批、总量平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优化、简化审批流程,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制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意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对企业的帮扶和指导。在工业园区、集聚区开展“绿岛”建设试点,共建共享环保治污设施,解决中小企业治污难题,目前已有3个项目建成投运。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工作,完成11家企业绿色产业发行上市奖励和548家企业环责险保费补贴申报,累计申请金额810万元,新增“环保贷”合作银行4家。疫情期间,对重点防疫物资生产和重大民生保障类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临时豁免政策,制定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四是规范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主动做好新闻舆论引导,组织实施“环境月”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环保志愿者服务活动,“无锡生态环境”官方双微发文和阅读量排名全省前列。

  7、锐意进取,生态环境工作特色亮点不断涌现。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主动谋划,锐意进取,生态环境工作特色亮点不断涌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宜兴市、惠山区、滨湖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通过国家级现场考核,江苏省6个推荐名额我市占据3席,数量全省第一;研究制定《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指南》,“无锡市五冶金属压延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优秀案例20佳;环责险“无锡模式”继续深化,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290家,参保企业374家,参保数全省第1。积极推进环境宣传工作创新,制作的《让中国更美丽》MV被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刊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水环境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偏低,宜兴太湖西部区、殷村港桥2个国考断面暂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太湖无锡水域总磷、总氮仍处高位波动,上半年总磷浓度同比上升4.6%,距离国家2020年考核目标(0.05毫克/升)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入湖河流水质未达到国家治太总体方案浓度控制目标。161条综合整治河道优Ⅲ比例距离70%的目标尚存较大差距。太湖安全度夏形势依然严峻,监测预警、蓝藻打捞和处置、饮用水安全保障面临较大压力和考验。

  二是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臭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上半年全市臭氧平均浓度171微克/立方米,在苏南5市中最高,且仍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的首要污染物。扬尘污染仍然突出,全市降尘月均值4.8吨/月•平方公里,未达年度控制目标(4.0吨/月•平方公里)。移动源特别是柴油货车污染日益突出,监管能力薄弱,闭环管理尚未形成。

  三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亟待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等反馈、披露问题的整改销号仍需加快,个别问题整改进度存在滞后现象。少数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整改成效尚需巩固。部分工业园区、集聚区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及市民信访投诉较多,重点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尚需强化。

  四是新冠疫情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不容忽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治水、治气和治土年度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进度放缓。部分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后超负荷生产,造成短时期内的污染物排放峰值,对环保执法监管和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构成严峻挑战,增加了年度目标任务实现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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