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低碳日宣传活动和“碳普惠制”二期试点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3 11: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02/2021-00555
- 发文日期
- 2021-06-23
- 公开日期
- 2021-06-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节能减排,治理,大气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低碳日宣传活动和“碳普惠制”二期试点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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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无锡市低碳日宣传活动和“碳普惠制”二期试点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择优选择单位参与该项目,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1、开展低碳日宣传活动,举办无锡市“碳时尚”APP二期上线发布仪式。发布无锡绿色出行地图和低碳公益项目,号召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共建低碳试点城市。
2、开展“碳普惠制”二期试点建设,启动 “碳时尚”APP2.0版本开发并进行运营管理,打造无锡绿色出行地图,实现无锡低碳出行“一码通”,完成兑换礼品筛选、供应及线下配送,充分调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的积极性,树立低碳、节约、绿色、环保的消费观念和生活理念,扩大低碳产品生产和消费,拉动低碳经济和产业发展。
项目预算:21万元;
项目完成截止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保障数据安全性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软件技术开发、大型活动承办、平台运营服务以及兑换礼品的订单处理发货、客户服务、物流配送等,不接受第三方与投标体联合组成的服务。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请见附件无锡市低碳日宣传活动和“碳普惠制”二期试点建设项目采购文件。
四、评审(谈判)时间
时间:2021年7月2日(周五)下午14:00;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310会议室。
六、相关联系事项
请报价人在7月2日12:00前将报价单位名称告知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张璐璐 联系电话:0510-81823471,18961810267。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