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3 09:15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锡环发〔2014〕79号 签发:葛恒显
关于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即将实施的《环保法》,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局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无锡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葛恒显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晓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秋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 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铭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王 伟 (办公室主任)
肖忠伦 (监察室主任)
萧宇青 (法规处处长)
黄晓东 (计财处处长)
张跃跃 (宣教处处长)
徐新宇 (自然处处长)
周 山 (污防处处长)
许玉竹 (环评处处长)
严戈明 (信息处处长)
刘 鑫 (总量处处长)
潘 润 (固废处副处长)
高小萍 (市环监局局长)
顾征帆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汪 锋 (市环科所所长)
王晓飞 (市应急中心主任)
姚业宏 (市信息中心主任)
孙 健 (市宣教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伟同志兼任,肖忠伦、萧宇青、严戈明、张跃跃、王海明为副主任。
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分工
1、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反馈。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核及提供相关信息。
2、信息处:牵头负责无锡市环保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无锡市环保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统计、沟通、督促工作。加强技术保障,确保无锡市环保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正常使用。
3、法规处:负责对依申请信息公开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4、监察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追责。
5、宣教处:负责向社会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
6、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本处室、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13日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