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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申报的第三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开展复核

发布时间:2020-05-22 15:34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近日,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理规程和指标的通知》(苏环办﹝2017﹞260号)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经基层申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推荐的第三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抽查。5月20日-21日,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副处长高虹一行7人,对我市申报的12个第三批镇(街道)、15个村(社区)展开抽查。

    此次复核共分为资料核查和现场抽查两个部分。第一天检查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资料核查,重点核查了申报表、生态文明规划、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内容,专家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问,申报单位进行了答疑,并根据资料核查情况确定了现场考核的重点。第二天一早,检查组兵分三路,第一组赶赴江阴市核查,第二组检查惠山区和滨湖区,第三组检查梁溪区和锡山区。专家组现场重点核查了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分类、集镇环境、生态农村、河道(河塘)水质以及群众反馈等方面。检查组对近年来我市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比如在检查到梁溪区一家危废处置单位时提出企业应对物料存放区、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进行进一步优化,同时做好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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