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第一批复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8 12:29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第一批复核和第四批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74号)文件要求,现将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就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第一批复核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9日。
二、公示期间,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将接受反映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81827112;81823464(传真)。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11号楼3楼生态环境局自然处。
电子信箱:wxshbjst@sina.com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