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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6 10: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02/2024-01178
发文日期
2024-09-06
公开日期
2024-09-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保护,污染,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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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锡政办发〔2024〕32号)已于2024年7月12日公布施行,《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锡政办发〔2018〕157号)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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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经市政府同意,《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锡政办发〔202432号)已于2024712公布施行。相较于20181229日发布的《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锡政办发2018157,此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四大变化:

一、适用范围变化

调整后的区划仍适用于无锡市辖六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和无锡经开区)。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区划面积由1643.88km2调整为1643.8915km2,增加0.0115km2

调整前的区划根据《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及《无锡硕放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划定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周围的声功能区作为特殊区域。调整后明确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区划,具体影响区域以经批准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确定的区域为准。飞机通过所产生的噪声管控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等标准要求执行。

二、适用区域划分变化

除机场用地区域不再划定外,调整后的区划仍分为1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类区(其中4a类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根据无锡市区用地规划及现状,结合现场勘查主要调整了2类区和3类区范围。一是,将8处实际已不属于工业、仓储用地地块由3类区调整为2类区;二是,新增惠山区1处规划及现状均为工业用地地块,由2类区调整为3类区;三是,根据最新工业园区批复及《无锡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锡政办发〔202189号),调整工业园区及物流园区范围;四是,保留原已划入3类区且现状仍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的12处园区外地块功能。

根据划分技术规范及城市发展,细化更新4类区的划分,调出原划定的中化石油无锡分销码头、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

三、附图绘制变化

调整后的区划为保证附图与方案描述一致性,将大型工业园区中的非工业用地按照2类区进行图示,更新站场、服务区及机场用地区域图例。

四、其他规定变化

新增解释单位,明确区划调整方案由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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