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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量核算及监督检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15:13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0〕603号)、《关于做好“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1〕323号),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2〕311号)、《江苏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3〕99号)的相关要求,拟开展无锡市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量核算及监督检查服务项目,主要对已入库减排项目进行监督性核查、对2025年新申报减排项目进行技术审核。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无锡市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量核算及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23.98万元;

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5、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6、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报价人近三年内未受过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按照省级管理要求对已入库减排项目开展台账资料、现场核查,无锡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工程监督核查报告。

2)对2025年度各地计划申报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工程开展技术审核、现场核查,形成无锡市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工程技术审核报告。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时间:202548日(周10:00前;

地点: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楼321会议室;

联系人:高倩       联系电话:0510-81827129。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报名:投标人须于202547日(周17:00前,将投标单位名称告知联系人。

2、报价:投标人须于202548日(周10:00前,向采购人提交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以拒绝。

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核验并登记报价人的以下文件资料: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审查报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书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4、评审、确定中选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和专家组综合打分情况确定中选公司或机构。

采购文件-无锡市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量核算及监督检查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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