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量核算及监督检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15:13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0〕603号)、《关于做好“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1〕323号),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2〕311号)、《江苏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3〕99号)的相关要求,拟开展无锡市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量核算及监督检查服务项目,主要对已入库减排项目进行监督性核查、对2025年新申报减排项目进行技术审核。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无锡市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量核算及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23.98万元;
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5、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6、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报价人近三年内未受过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按照省级管理要求对已入库减排项目开展台账资料、现场核查,无锡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工程监督核查报告。
(2)对2025年度各地计划申报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工程开展技术审核、现场核查,形成无锡市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减排工程技术审核报告。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时间:2025年4月8日(周二)10:00前;
地点: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楼321会议室;
联系人:高倩 联系电话:0510-81827129。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报名:投标人须于2025年4月7日(周一)17:00前,将投标单位名称告知联系人。
2、报价:投标人须于2025年4月8日(周二)10:00前,向采购人提交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以拒绝。
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核验并登记报价人的以下文件资料: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审查报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书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4、评审、确定中选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和专家组综合打分情况确定中选公司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