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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关于 用于环境监测的气体采样设备加工服务项目 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09:10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拟进行  用于环境监测的气体采样设备加工服务项目 的询价公告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服务需求
1、内容:根据甲方思路生产一种用于环境监测的气体采样设备的服务,详见附件1。
2、预算:3.5万元人民币。
3、具体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采购方于2025年10月30日前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首付款,中标方提交产品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支付相应尾款。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向采购方提供尾款担保函(合同总金额的50%),担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十五个整月;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剩余金额发票和担保函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期满未发生违约情形的,保函自然失效,采购方将但担保函返还给中标方。
采购方付款前,中标方应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组成:
(1)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附件2报价单内容)。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线上或线下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以收到材料为准,在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邮寄的以本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2)提交/邮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 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3)邮箱:yuifffei@163.com
(4)联系人:顾工,电话:0510-81835266。
3、其他要求:
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加盖公章,纸质版须密封。报价单需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成交规则:
本项目按照符合采购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公告期:
本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气体采样设备的加工服务需求.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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