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16:3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02/2017-01332
- 发文日期
- 2017-07-07
- 公开日期
- 2017-07-07
- 文件编号
- 锡环计〔2017〕1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无锡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自然,多样性,保护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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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环保局、财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市环保产业协会,市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苏环办﹝2017﹞190号)文件要求,开展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采取公开招标和申报评审相结合的立项方式,具体见附件中“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指南”。实施公开招标立项的,请持续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不在本次受理范围内。本次受理申报评审立项的课题,请相关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申报条件及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可至无锡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wuxi.gov.cn/或“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查询下载。
2.课题申报单位须是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企业、市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课题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各申报单位根据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并附目录清单,于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环保局、财政局预审。各区环保局、财政局预审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后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出具正式推荐文件(附推荐课题汇总表)。省属及以上科研院所和高校、江苏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江苏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技部门筛选审查,提出预审意见,经汇总后由所在单位直接向省环保厅和财政厅报送。
3.请各区环保局将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两份,附推荐课题汇总表)及课题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汇总后于7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环保局计财处,电子文档报送至电子邮箱:wxhbjckj@126.com。
各区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对其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pdf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7年7月4日
(联系人:陆雯雯,81823459;顾丽君,81823457;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3楼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