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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环保真抓实干获省政府奖励

发布时间:2019-11-25 15:25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为强化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督查激励导向,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营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近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对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配套激励实施规定(暂行)的通知》,省财政下达2018年度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8800万元,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的12个地区按照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十二个地区分别是: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宿迁市、宜兴市、南京市高淳区、丰县、溧阳市、如东县、建湖县、宝应县、扬中。

  近两年来,我市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连续数年被评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2018年,我市由于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优良天数两项指标均达省定奋斗目标,成为全省唯一“双达标”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综合评分全省第一,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向市委、市政府发来贺信。此外,我市的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逐年提升,省内排名提升3位。太湖无锡水域水质主要指标好于全太湖,其中总氮浓度近30年来首次达到Ⅳ类标准,连续12年实现太湖安全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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