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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施行丨《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来啦

发布时间:2021-06-21 09:16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日前,新修订的《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后正式向社会公布,将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020年3月,根据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了条例起草小组,通过汇编立法材料及查阅相关资料、多部门会商、实地考察、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修订送审稿)。条例(修订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后,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形成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政府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等形式继续对条例(修订草案)完善,于2020年12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条例(修订草案),最终于 2021年4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通过修订草案。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目前,无锡市已经形成以《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为主体、以《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为支撑的“1+8”涉水法规制度体系。此次新修订的《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3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流域治理和系统治理,在内容上切实体现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理念,为促进太湖及长江无锡段的水环境全面改善提供法治保障。据悉,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将依据《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今年以来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全面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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