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16 16: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02/2022-00359
发文日期
2022-03-16
公开日期
2022-03-1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生态,治理,大气,太湖治理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2年,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打...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2年,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把源头治理作为根本策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共抓长江大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围绕突出问题和短板,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运用更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压紧压实治污责任。充分运用严格惩戒措施,对污染防治攻坚不力市(县)、区人民政府启动收取惩戒金、暂停建设项目申报等惩戒举措预警,形式高压震慑。认真落实《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河长制”、“断面长制”、“点位长制”等配套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最后一公里。全力推动年度各项专项行动,对工程进度滞后、环境质量不达标、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问责,确保压实工作责任。

  2、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臭氧与PM2.5双控双减,突出臭氧前体物治理。加快实施VOCs治理项目建设及源头替代工作,提升化工园区和产业集群治理水平,尽快形成减排能力。积极推进火(热)电、垃圾(危废)焚烧、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严格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及时更新管控清单,落实管控措施,精准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加快出台的高排放车辆禁限行管控措施,大力淘汰高排放机动车辆,以超常规手段强化移动源管控。

  3、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开展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养殖尾水、农田退水、劣Ⅴ支浜五大源头治理,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断面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强化监测监控,制定实施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计划,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市考及以上断面实现自动站全覆盖。强化溯源整治,对重点管控断面开展监测溯源分析。强化综合治理,以水质改善为核心,深入推进新一轮河道整治,确保到2022年底,552条重点整治河道水质优Ⅲ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做好太湖治理和安全度夏工作,组织协调太湖水质藻情监测和数据共享,开展沿湖巡查工作。全面推进2614个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5216个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快推进太湖梅梁湾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4、深入推进土壤和农村治理。持续实施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源头管控,落实447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加强高风险遗留地块调查和管控,削减土壤污染存量,防范污染增量。开展6个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和3个风险点位达标整治,完成全市3个重点化工园区地下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行动,继续新(改)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常态化开展已建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确保已建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5、有力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深化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新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打造环保铁军。建好、用好无锡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合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活动,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推行生态环境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执法方法和手段,配齐配全无人机、探管机器人、红外遥感遥测设备等“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建立“非现场”监管执法程序规范。

  6、扎实推进环境风险防范。深入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将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纳入创建体系,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平。创新建立无锡特色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通过“分类中转收集、全程不落地、信息化监管”措施,解决小散远医疗机构收运难问题,有力支撑新冠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集体系全覆盖,有力化解汽修行业、教育机构实验室等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题。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严格预案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夯实环境应急保障基础,壮大区域环境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基层专职环境应急管理、救援、专家队伍。

  7、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实施《无锡市生态环境基础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开展工业“绿岛”、农业“绿岛”、服务业“绿岛”建设,解决小微企业污染治理困局。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推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完善行刑、行诉、行检衔接。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快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深化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推广,促进绿色金融服务环保企业、科技与生态环境深度融合发展。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