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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1 16:19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局党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结合实际,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更加透明、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权得到有效保障,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1.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月公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信息;按月公布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按季度公布各市(县)、区水环境质量;定期公开全市声环境、辐射环境、生物环境与生态环境状况。

  2.污染防治信息。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公开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发布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科研课题管理等科技管理信息;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底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等信息。

  3.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名录,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和重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加大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做好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信息公布;公布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公开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信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运用“环保接待日”“金环对话会”平台,向企业推行惠企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意见、贯彻落实反馈意见的督察问题清单、工作目标、重点举措、工作进展及整改落实情况。

  5.行政审批信息。及时更新市生态环境局权力清单;依据责任清单,及时完善办事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效率和公众办事满意度;畅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信息。

  (二)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6.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指导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地区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使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7.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加强会商会办,对政策把握不清的,及时请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对依申请公开被复议较多的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点对点”帮扶,提高办理质量。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8.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企业群众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力求解读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9.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生态环境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回应疑虑、正确快速引导,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办理咨询建言、热线电话等平台公众留言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10.扩大公众参与。在制订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标准等过程中,应通过网站、“两微一端”、新闻媒体公开相关草案及说明,广泛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时,应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处室(单位)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督办本处室(单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二)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按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规范高效办理网民留言。落实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三)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四)强化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对未按规定更新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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