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19: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02/2023-00237
- 生成日期
- 2023-02-03
- 公开日期
- 2023-02-0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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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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