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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十条》—— 参与监督举报

发布时间:2022-08-15 22: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02/2023-01609
发文日期
2022-08-15
公开日期
2022-08-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宣教处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自然,保护,生态文明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公民十条》锡小鹭系列微视频正式来袭,让我们一起“生活小处显文明,细节之中做环保,公民十条,争做最美江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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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十条》锡小鹭系列微视频正式来袭,让我们一起“生活小处显文明,细节之中做环保,公民十条,争做最美江苏人。”
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公民十条第八条:参加环保实践.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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