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专题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3-07-28 14:49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大 特大】
7月26日,为贯彻落实《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专题工作会。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丁建清,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信息处、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监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派出机构负责监测行政管理的职能科(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信息处处长顾征帆主持会议。
首先,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信息处详细解读了《监督管理办法》和《检查工作指南》,并做了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监控中心针对办法实施提出四点工作设想:一是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联合监管,同时强化联合会议和商讨;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采用多元方式信息化手段,如线上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三是强化检查结果应用,采用分级管理制度对相关服务机构进行差异化监管;四是对相关服务机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实验分析技能,进行规范化操作。
接着,各派出机构就下阶段贯彻落实《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认真交流讨论,就目前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难点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细节也进行了深入讨论,探讨了包括相关服务机构造假成本过低、处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和监督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储备较少等问题。
最后,丁建清进行了会议总结,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了解《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重点关注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是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多方位宣贯;
三是监管部门需严格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强度,为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技术支撑;
四是按照生态环境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要求,依据《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谋划下半年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专项工作。
会议还强调,近期需立即开展的工作:
一是各相关部门需立即组织宣传,在市级层面尽快形成宣传方案,各派出机构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包括对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市监测监控中心需尽快组织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法人进行培训;
二是各派出机构需于8月20日前完成在本地注册的和服务于本地的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登记;
三是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信息处立即着手制定社会化服务机构评分管理体系;
四是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内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