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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示范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15:44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特大

  为规范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办国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原环保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比选人,组织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示范单位比选工作,开展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规范化建设。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示范单位比选项目

  二、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三、竞选人基本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四)具有在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相关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包括条款、费率等);

  (五)具有履行赔付业务的能力,其中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

  (六)应设立有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中心支公司及以上分支机构,并设有独立的风险防控部门;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bee.wuxi.gov.cn/)发布。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竞选人,于  2024年 6月12日- 202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领取人持竞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如竞选人为分支机构,则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至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无锡市市民中心11号楼340室),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联系人

  联系人:陈佳玲       电话:81823440

  电子邮箱地址:wxssthjjfgc@163.com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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