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加强地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三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14:48 浏览次数: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加强地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三期)采购公告
为切实履行我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基加利修正案》,配合国家层面开展保护臭氧层相关工作,在巩固前两期项目成果的基础上,无锡市拟开展第三期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ODS三期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无锡市加强地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三期);
3、项目预算:28.617136万元;
4、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的签订之日起算,至2026年9月30日结束,具体完成时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执行;
5、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6、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受过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ODS三期项目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通过参加培训、开展调研等形式,了解辖区内受控物质替代品生产和使用情况,编制企业端ODS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涉ODS企业执法检查指南、ODS企业“一企一档”,形成符合无锡实际的ODS管理机制。在开展过程中,根据要求分别于年中、年末提交项目工作进展报告。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0:00前;
地点: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楼321会议室;
联系人:李璋 联系电话:0510-81823471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报名:供应商须于2024年9月13日10:00前,将单位名称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联系人。
2、报价:供应商须于2024年9月13日10:00前,向采购人提交一正、四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以拒绝。
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核验并登记供应商的以下文件资料: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审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申请书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4、评审、确定成交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和谈判小组综合打分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无锡市加强地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三期)招标文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