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4 15: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02/2022-00130
- 发文日期
- 2022-02-14
- 公开日期
- 2022-02-14
- 文件编号
- 环监测〔2021〕11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生态,生态文明,监测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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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有力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气象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8日印发